一、项目编号:AHZX-CG-*
二、项目名称:2024年泾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振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笔架山街 (略) 水墨兰庭37幢2306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泾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至合格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云、陈锋、黄平(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教师进修学校、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泾县泾川镇 (略) 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泾县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季先生、陈鑫
电话:*、*、*
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教师进修学校
安徽 (略)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