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四
竞买公告
银川滨河恒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银川滨河恒意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一批。根据管理人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2024)第YCV1042号《银川滨河恒 (略) 破产重整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为13,(略),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各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实地查看、认真清点。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5,(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川滨河恒 (略) 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杜律师,联系电话(略)),以便集中安排看样。拍卖标的均保存于江阴中绿 (略) 仓库内(地址: (略) (略) 2517号),看样时请意向人遵守江阴中绿 (略) 相关管理规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物属于破产重整企业的财产,交付以竞拍成功后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包括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品质、性能、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银川滨河恒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异议人如未在本公告本条规定的期限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的,视为无异议。
七、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如有关人员认为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请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否则,视为无优先购买权人或放弃对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如在2024年11月18日15时前最终经管理人确认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则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收费标准: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以竞拍拍品页面公示的标准为准),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略)(人民币:(略)(略)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缴费方式: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管理人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缴费期限: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发票: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后需开通发票的,请 (略) 客服400-622-9586。
十、拍卖竞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银川滨河恒 (略) 预重整管理人,开户行: (略) 银川分行,账号:(略)),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2024年12月23日15时)前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银川滨河恒 (略) 预重整管理人,开户行: (略) 银川分行,账号:(略)),缴款时请备注:设备拍卖尾款。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和相关身份材料)到银川滨河恒 (略) (略) (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略) 166号德宁国际中心28/29层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应自行前往江阴中绿 (略) 仓库内(地址: (略) (略) 2517号)提取拍卖标的物,买受人提取拍卖标的物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用、搬运费、包装费、快递费、交付后的仓储费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十一、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若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竞买结果等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交付了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提取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江阴中绿 (略) 办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交付后的仓储、管理、毁损、灭失及其他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买受人不得因拍卖标的在交付后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发现的瑕疵、毁损、灭失或资料不完整)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其他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物拍卖转让和提取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用、搬运费、快递费、交付后的仓储费、银川滨河恒 (略) 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银川滨河恒 (略) 所属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确定银川滨河恒 (略) 实际应缴的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费等) (略) 的技术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银川滨河恒 (略) 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银川滨河恒 (略) 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人:焦律师,杜律师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德宁国际中心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银川滨河恒 (略) 管理人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