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依法受理了下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
告知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对以下申请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电话:0830-*
传真:0830-*
办公地址: (略) 古蔺县金兰街道宣传文化中心五楼污控股
序 号 | 受理时间 | 申请单位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申请许可事项 | |
申请内容 | 种类和范围 | |||||
1 | 2023.12.14 | 古 (略) | 古蔺县金兰街道落鸿路56号 | 王泽琛 | 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