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何家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何家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地点为长风村、钱塘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封育治理913.83h㎡(包括封育标识牌10块,流域宣传碑1块);经济林治理12h㎡;护岸工程1124.616m;拦沙堰1座;村庄绿化美化2项等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总投资为*元,其中封育治理6.*元,经济林治理工程145.*元,护岸工程290.*元,拦沙堰工程12.*元,村旁绿化美化工程25.*元,临时工程措施17.*元,独立费用80.*元,基本预备费19.*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补助与县财政配套资金。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2023年6月-9月,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履行了公众参与、集体决议等程序;
(二)2024年1月 (略) (略) 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月30日, (略) (略) 发布中标公示;2024年2月5日, (略) (略)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相关链接:何家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解释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