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水工程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一次)
尊敬的各界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水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地点: (略) 云阳县人和街道千峰村5组。
(4)建设内容及规模: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用水水源采用长江河水,原水经净化处理达到生产水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内生产,净水器规模为2*100m3/h。取水点位于重庆云阳县莲花乡旁箭竹溪河口(纬度30.*,经度108.*),取水口设置摇臂式取水泵船,位 (略) 政 (略) 清漂码头处。
给水管道总管为1根DN300无缝钢管,由浮船出水后,设置在连接摇臂主支墩与现有清漂码头上,长度大约50m;接着采用1根热轧无缝钢管,管径DN300,总长度7000m,设置两级泵站(取水泵及中间加压泵),每个泵站设置3台泵(2用1备),沿 (略) 、G (略) 、 (略) 以及垃圾填埋场二期红线敷设至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云阳县)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电力建筑勘 (略)
联系人:历工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因而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工程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页自行下载。
公众可填写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附件: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中节能(云阳县) (略)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