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有限公司对 (略) (略) 监狱系统警用电子脚镣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为以下内容:
5、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
5.2谈判供应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依法 (略) 保资金的记录,提供2015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略) 保资金缴费证明;
5.4谈判供应商应具有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5.6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略) 政处罚);
5.7若代理商参加竞标的,所投产品必须 (略) 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8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警用装备销售;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其余均不变!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