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物业销售案场服务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物业销售案场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23]MX005
2.3项目概况:案场销售大厅面积1260㎡,停车场面积1200㎡,示范区面积5400㎡。
2.4服务内容: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物业销售案场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礼宾服务、保洁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2.7服务地点: (略) 卫滨区
2.8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
3.5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5月15日起至 2023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外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牧野区荣校东路聚仁小区5排9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科隆大道111号11号楼202室
联系人:延晓
电话:0373-*
代理机构: 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王现锋
电话:*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