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家禽屠宰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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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家禽屠宰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高要区大基头村委会办公楼西侧100米(肇庆佰睿 (略) 厂房首层第一卡),项目用地面积*m2。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深加工车间、冷库车间、综合楼、锅炉房、无害化处理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等。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屠宰禽类(鸡、鸭、鹅、鸽子)*只/年,产出深加工产品腌腊酱卤制品*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含待宰圈、屠宰区车间、急宰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站、无害化处理间运行时产生的恶臭废气,屠宰车间的浸蜡废气,深加工油烟废气和设备燃烧天然气尾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尾气,食堂油烟等。 (1)恶臭废气和浸蜡废气治理措施 屠宰车间(含待宰圈、屠宰区车间、急宰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站、无害化处理间产生的恶臭废气主要成分为H2S、NH3,收集后经生物净化塔处理,生物除臭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2018》中的推荐技术,也符合《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厂区无组织恶臭防治措施 ①及时清理,待宰圈产生的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禽类粪便日产日清,屠宰车间产生的胃肠内容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在现场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应及时处理; ②待宰圈内活禽静养期间只进水、不进食,既减少粪尿排放量,又保证圈内干燥,降低粪污恶臭强度; ③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每天清运垃圾一次,并且每天清洗消毒,喷洒除臭剂,做好消毒台账; ④待宰圈采用混凝土地坪,并设置一定坡度,在低矮面设置粪污收集地沟,配备冲洗水管。尿液及冲洗水自动流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减少尿液停留时间; ⑤加强车间之间和厂区周围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生态屏障,吸附部分臭味,清新空气,以减轻臭对厂外环境影响;在屠宰车间、污水站站以及其他产生恶臭地区周围种植绿色植物,能防止气味扩散,降低场区温度和噪音、提高环境质量。 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厂内存放量及存放时间。 ⑦每天对屠宰车间进行冲洗,强化车间消毒,必须配备地面消毒设施,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从源头控制气味的产生和扩散。 ⑧车间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选用环保型的空气清新剂对车间空气进行净化,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 (3)蒸汽发生器和深加工设备燃烧天然气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尾气 项目共配套4台1t/h燃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所有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尾气引至同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低氮燃烧器是一种高效成熟的前处理措施,燃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深加工设备燃烧天然气尾气 本项目两期的深加工烤炉、烘干箱等设备均使用天然气供热,一期和二期深加工设备燃烧天然气尾气均经收集后引入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4)深加工和食堂油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禽笼清洗废水、深加工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三级化粪池和1套处理规模1800t/d的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白诸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经专用排污管排入白诸镇水质净化中心;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缺氧+好氧+初沉池+物化反应+二沉池+消毒”处理,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肉制品加工、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白诸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较严值后经专用排污管排入白诸镇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应采取控制污染物泄漏的各种防渗措施。 a、布置 ①处理和储存含有危险介质的设备应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 ②应设置防止泄漏的污染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直接排出厂外的设施。 b、管道 ①本项目含污染物的流体和腐蚀性介质等工艺管道,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采用法兰外,均采用焊接工艺,同时对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做明显标识。 ②输送含污染物(按GB*定义的腐蚀性介质)等工艺管线应采取地上敷设,若确实需要地下敷设,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 ③对于所有与含污染物的腐蚀性介质连通的管道和设备日常使用的排净口应配备法兰盖; ④装置外输送含有污染物的危险、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螺纹连接处要密封焊。 ⑤装置与储运系统输送危险、有毒、腐蚀性等介质的管道上所有安装后不需要拆卸的螺纹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焊。需要经常拆装的螺纹连接部位均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2)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化学用品间、污水站、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无害化处理间在建设过程中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如下: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面层可采用防渗涂料面层或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还应采用耐腐蚀的水泥对地面进行硬化,以达到防腐目的。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类存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等,噪声声级范围在65~85dB(A)。生产中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 (2)采取声学控制措施,要求各类泵等均建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3)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在生产车间周边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如水泵的维护,风机的接管等。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