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延安市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HZZB-0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安塞县
一招标条件
(略) 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EP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470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 (略) 安塞区新能源产业装备产业园区,分二期建设。 (略) 新能源智
慧运维中心新建6栋主体建筑及架空连廊,主体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架空连廊为钢
结构。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1.09亩,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2433m2,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1245m,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188m。其中A-1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472mA-2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19050mA-3厂房建筑面积约为6045mB-1厂房建筑面积约为2536m门卫1建筑面积
约为32m门卫建筑面积约为26m架空连廊建筑面积约为83.16m。主要包括平台搭建
软硬件环境建设网络通道建设创新中心装修及可视化设备安装运维以及对外提供平台
和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O1) (略) 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EP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及双方职责划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
工程)*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
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级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
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
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
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3年09月28日到2023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
午14:0017:00, (略)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获
取文件时需携带经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联合体
协议书以招标公告后边给定的格式为准,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于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中氢 (略)
地
址: (略) 安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2号
联系人:马瑞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1603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
电子邮件:*q9.com
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建设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
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
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
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
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
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
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
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3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