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乌兰察布大厦部分楼层出租(北京东方瑞 (略)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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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卓信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首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北京东方瑞 (略) 联系人:李树森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北京东方瑞 (略) 股东决定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国有 (略)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房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进行现场勘验时需要符合勘验现场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出租标的为北京乌兰察布大厦房产,房 (略) 朝阳区望京西路40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显示,标的建筑面积24044.66平方米,规划用途:地下-1层商业、办公,地下-2、-3层为车库和设备间;地上1层商业、2至6层为办公。房产外墙首层干挂石材,2至6层为玻璃幕及真石漆,首层入户门为钛合金自动旋转门;内装修1-4层办公区域为毛坯房。共安装6部上人电梯,一部扶梯。 2、本次租赁房产1-4层面积8562.92㎡,-3和-2层停车位88个,具体为: (1) 大厦负三层63个车位; (2) 大厦负二层25个车位; (3) 大厦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710.00㎡、二层建筑面积2132.01㎡、三层建筑面积2547.07㎡、四层建筑面积2173.84㎡。 3、年租金1516万元,租期 10 年,每3年递增4%。 4、大厦留用不对外租赁部分具体为: (1)大厦5层、6层; (2)地上一层西门电梯厅约150㎡; (3)地下一层约900平米(在 (略) 名优特产展销厅); (4)地下二层约200平米洗衣房和冷库、230平米扩建冷库及30个车位。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承租方在房产运营前装修投入资产在租赁期满后无偿转为出租方资产,运营中投入资产归属承租方。如该房产继续出租,同等条件承租方有优先权。 7、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成立3年以上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告期内银行存款余额大于5000万元(提供银行存单); 3.营业范围或投资运营项目包含酒店、宾馆、写字楼或大健康产业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前述各类投资运营管理项目需提供3个以上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案例或协议等相关材料)。 4.在参加本项目租赁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办理承租登记时需提交经委托方确认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受新冠疫情的 (略) 相关规定要求,合同起租日视疫情情况确定可减免6个月租金。减免的租金分两年从应支付年租金中抵减。 3、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计息)。承租方支付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资产保险: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依据房产价值进行财产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北京东方瑞 (略) 。 5、装修履约保证金:700万元。装修履约保证金支付至交易双方共管账户,若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有应急资金使用需求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出租方按照工程进度由该款项中进行转付。 装修时限180日。出租物业的装修、设备投入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实施;装修期以房产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应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延期施工不得超过90日。延期施工导致出租方房租损失,由双方自行协商。如270日内未完成装修或未按预案装修,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缴纳的700万元装修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规定时限内,完成房产装修且进入实际运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装修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6、房产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预留房间产生的水、电、燃气、供热、网络、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保障租赁期间出租方的正常使用。 7、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并出具相关移交完毕证明。 8、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每3年递增4%。第二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30天,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9、禁止承租方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拆除、改、加、扩建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设备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及折旧摊分。 10、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搬迁。承租方逾期未完成搬迁的,每逾期1日,须按合同规定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须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期内最后一年租金的违约金。 12、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产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房产。 11、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将物业交还给出租方,逾期占用的,其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占用期间,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的3倍交付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供暖费用,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按欠缴费用3‰缴纳违约金。若逾期达到60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有异议,出租方将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3、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工商、税务、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迟延交付上述费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5、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产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6、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0:00:00 至 **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承租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0: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8.33%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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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臧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晋女士 *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