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9日至2月28日,对巧家县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重点对巧家县 (略) 、巧家县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巧家县 (略) 、巧家县 (略) 、巧家县智 (略) 等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工作得到了专项债券项目有关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延伸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工作进展顺利。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其提供的项目管理、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含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巧家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2年10月巧家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0个,发行债券资金82200万元,其中,2021年发行75200万元,涉及项目9个;2022年发行7000万元,涉及项目1个。专项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6个领域。
(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2021年至2022年发行的822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累计已完成支出82095.89万元(其中:2021年发行的债券资金75200万元中已支出75095.89万元,2022年发行的债券资金7000万元中已支出7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尚有104.11万元结存在项目主管部门。结存资金中,2021年发行资金75200万元,涉及项目1个。
(三)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专项债券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1个(其中:尚未开展或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1个),未完工项目9个(其中: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4个,正在建设当中的项目5个)。已完工项目形成资产1个,形成资产价值615.53万元,已登记入账资产1个(其中:登记在行政事业单位1个),产生资产收益425.93万元,收益缴入国库425.93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巧家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有力支持了全县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依靠政府自身财力暂时无法实施的投资项目。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形成资产运营绩效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专项债券资金投入未形成有效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1.7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未能及时形成资产。
(1)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9月17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项目下达批复,项目总投资7002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总资金25000万元,实施方案确定的完工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因基本建设程序未完善及征地拆迁工作滞后,导致项目进度缓慢,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7861.92万元,已超过实施方案预期完工时间3个月,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52163.08万元。
(2)巧家县北门滨江景观旅游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9月17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家县北门滨江景观旅游中心建设项目下达批复,项目总投资48703.1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总资金22700万元,实施方案确定的完工时间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因基本建设程序未完善及白鹤滩水电站水位上升等情况,造成项目地下管线、观景水池等基础部分施工暂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2572.32万元,已超过实施方案预期完工时间3个月,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36130.78万元。
(3)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
2019年9月17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下达批复,项目总投资17824.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总资金8600万元,实施方案确定的完工时间2022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因第一次招标失败及征地拆迁工作滞后,导致项目进度缓慢,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051.3万元,已超过实施方案预期完工时间,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10773.3万元。
(4)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
2018年11月5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下达批复,项目总投资15827.7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总资金1973万元,实施方案确定的完工时间2022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大沙坝安置点已完成工程结算,岩湾安置点正在工程结算,莲塘安置项目因原计划2022年续发的62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未通过审查,无建设资金来源,导致尚未开工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994.1万元,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13878.67万元。
(5)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项目。
2011年12月30日, (略) 水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巧家县小海子水库项目下达批复,项目总投资为50339.2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总资金50450万元,实施方案确定完工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完成投资49232.12万元,项目因设计内容变更、气候、炸药费用较高施工方觉得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迟缓,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超过实施方案确定完工时间18个月,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1107.12万元。
(6)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项目。
2016年11月4日,巧家县水务局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下达批复,根据《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616.8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15661.11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从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气候导致项目进度不能如期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5584.17万元,完工时间超过实施方案预期时间18个月,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投资3032.7万元。
(7)巧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2020年3月18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巧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概算总投资703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7000万元。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因云南 (略) 工程 (略) 冻结,致使施工方材料供给困难,导致项目进度不能如期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000万元,完工时间超过实施方案预期时间12个月,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形成国有资产。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8〕286号) “二、加强专项债务收支预算管理……(三)切实加快项目收支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拨付已入库的专项债券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价款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安排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家县水务局和巧 (略) 应当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工程进度的缓慢问题,切实强化项目调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有序组织实施。
(二)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运营绩效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2.4个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1)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北方新华路胜利大桥旁,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主要负责城北老城区污水处理;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南迎春社区天生村,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0.5万吨,主要负责城南大沙坝片区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确定完工时间2021年10 月31日,一、二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改造于2021年7月投入使用,应急池及绿化景观项目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根据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项目预估收入为739.13万元,实际收入为425.93万元,与项目预估收入差额为313.2万元;2022年预估可偿债收益308.74万元,项目2022年运营收入425.93万元,项目运营成本35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43.4万元,实际可偿债收益32.53万元,与预估可偿债收益差额276.21万元。
(2)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项目。
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开始产生可偿债收益,2022年产生可偿债收益702.46万元、2023年产生可偿债收益1501.7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还有5个标段正在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超过实施方案预期完工时间18个月,项目进度迟缓,未投入使用,可偿债收益为0,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巧家县财政局已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利息263.51万元,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3)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项目。
巧家县老深沟水库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项目可偿债收益表明确,2021年项目可偿债收益为86.38万元,2022年项目可偿债收益为188.94万元,2023年项目可偿债收益为205.1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气候等导致项目进度推进缓慢。完工时间超过实施方案预期时间18个月,项目未投入使用,未产生任何可偿债收益,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4)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明确该项目于2021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可偿债收益表明确,2022年项目可偿债收益714.07万元,2023年可偿债收益为692.1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工时间超过实施方案预期时间12个月。项目未投入使用,未产生任何可偿债收益,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债〔2019〕11号)“二、构建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四)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3.全面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家县水务局和巧 (略) 应当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项目运营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三)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22940元。
巧家县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专项债券资金报销施工现场津贴及误工补助22940元,其中:2022年8月18日报销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工作人员施工现场津贴13500元、2022年9月26日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征地村三委及临时人员误工补助944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19〕3号)“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三)严格资金管理……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对应项目的建设或设备购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或债务利息支出……”和《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第十五条“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是绩效运行监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通过项目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动态监控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27号)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督促巧家县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追回已发放至个人的施工现场津贴及误工补助22940元至玉屏街道办事处单位专用账户。2023年3月10日玉屏街道办事处已将发放至个人的施工现场津贴及误工补助22940元追回存入玉屏街道办事处单位专用账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43.92万元未上缴县级国库。
(1)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2月8日,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开设的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41.94万元(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专户利息收入1.58万元、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专户利息收入2.75万元 、巧家县北门滨江景观旅游中心专户利息收入47.84万元、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专户利息收入67.73万元、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专户利息收入22.0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县级国库。
(2)巧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19794.86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县级国库。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19〕3号)中“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二)明确管理责任……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应加强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支管理,确保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约定的分年到期债务本息偿还规模,将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对应偿债的专项收入足额缴入国库,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付”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责令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 (略) 限期将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43.92万元上缴县级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付。巧 (略) 已于2023年2月16日将利息收入1.98万元上缴县级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多计多付监理费11900元。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 (略) 云南分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大沙坝安置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应支付监理费*元,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支付 (略) 云南分公司监理费*元,多计多付监理费1190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改革价格〔2007〕670号)“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 (略) 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 (略) 场调节价。”和“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 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略) 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责令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多支付的监理费11900元追回至项目单位专用账户。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3月14日已将多支付的监理费11900元追回存入专用账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存放非债券资金。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用于存放非专项债券资金*.8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有*.94元非债券资金存放在专项债券资金专户中。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19〕3号)“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业主单位应开立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债券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债券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规定,应及时将非专项债券资金转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一拨了之,致使专项债券项目账面价值不实,滞留专项债券资金104.11万元。
2022年1月18日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拨付崇溪财政所南团分干渠征地补偿费200万元,截止2023年2月24日,崇溪镇人民政府支付征地费用95.89万元,结余资金104.11万元退回巧家农业银行小海子水库专户。截止2023年3月1日,该笔专项债券资金仍存在小海子水库专户未使用,但小海子水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账户已作支出核算,致使专项债券项目账面价值不实,滞留专项债券资金104.11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债〔2020〕9号)“一、严肃纪律,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严格对应到项目,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严禁擅自改变专项债券资金用途,严禁拉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严禁违规出借专项债券资金,严禁‘一拨了之’”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水务局应当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据实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
(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8.巧家县财政局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巧家县财政局未建立重点专项债券项目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未组织实施同级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重点专项债券项目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及第二十三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级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财政局应当压实责任,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责任,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等环节全过程监管。 9.3个项目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1)截止2023年2月28日,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向审计组提供巧家县北门滨江景观旅游中心项目、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项目、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和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5个项目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经了解,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未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
(2)巧家县水务局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截止2023年2月25日,巧家县水务局未向审计组提供小海子水库工程项目和巧家县小空山、小海子水库至炉房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两、老深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经了解,巧家县水务局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未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
(3)截止2023年2月25日,巧家县卫生健康局未向审计组提供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经了解,巧家县卫生健康局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未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第十五条“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是绩效运行监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通过项目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动态监控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加强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家县水务局和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应当压实责任,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日常全覆盖监控机制,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的管理体系。
10.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1)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4174.19万元,开工时间2019年11月,一、二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改造于2022年1月办理工程结算,应急池及绿化景观项目于2022年9月办理工程结算,定案金额3670.66万元,2022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2)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场平及挡土墙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于2020年11月2 (略) (略) (联合体牵头人)和核工业江西工程 (略) (联合体成员)签订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金额为*元。该工程已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于2021年10月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定金额*.6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验收时间已超1年,因整个项目工程尚未实施完成,致使已完工部分工程仍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3)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将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分21个标段进行招标实施,截止2022年12月31日,13个标段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巧家县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略) 水利局和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验收,验收标段已投入使用,已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定金额18532.76万元,因整个项目工程还未实施完成,致使已完工标段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未确认资产17233.6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622.16万元,占总资产3.61%)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巧家县水务局应当及时对已完工并验收部分工程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并对资产进行确认登记入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1.8个专项债券项目应筹措资金*.74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
(1)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采用政企股权合作模式(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70025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2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35.70%(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2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万元,到位率100%),其余资金45025万元未到位。
(2)巧家县北门滨江旅游中心建设项目。
巧家县北门滨江旅游中心建设项目采用政企股权合作模式(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北门滨江旅游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48703.10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227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46.61%(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227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2700.00万元,到位率100%),其余资金26003.10万元未到位。
(3)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
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采用政企股权合作模式(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7824.6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86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48.25%(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8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600万元,到位率100%),其余资金9224.6万元未到位。
(4)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批复总投资4174.19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3913.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3.75%(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14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00万元,到位率100%,配套资金到位2513.4万元),其余资金260.79万元未到位。
(5)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岩湾、大沙坝、莲塘安置点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5827.76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197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2.47%(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1,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万元,到位率100%,配套资金473万元),其余资金13854.76万元未到位。
(6)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0431.47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8491.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1.39%,(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到位率100%;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5857.1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万元,到位率68.29%;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计划筹集1574.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91.04万元,到位率94.7%);未到位资金1940.43万元。
(7)老深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老深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8558.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实际筹措到位15661.1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4.39%,其中: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2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万元,到位率100%;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6058.1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161.11万元,到位率81.96%。未及时足额到位资金2955.76万元。
(8)巧家县小空山、小海子水库至炉房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项目。
巧家县小空山、小海子水库至炉房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项目采用政企股权合作模式(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4067.06万元、项目融资、中央补助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部分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巧家县小空山、小海子水库至炉房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16182.30万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70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45.71%,其中: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7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本金计划到位9182.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0.25%。未及时足额到位资金9172.3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巧家县水务局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自有资金筹集力度,严格确保项目应到位资本金限期依法依规筹集到位。
12.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报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立项批复及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确定的巧家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2个建设地点的建设内容变更为4个建设地点实施。
上述做法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对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重大设计变更等变动事项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13.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少计项目建设成本,造成资产价值不实。
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2020年11月30日,通过“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项目预付工程款600万元,2021年5月14日该工程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计入资产类科目核算。
上述做法不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8号)第三十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当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客观真实反映资产价值。
14.未完成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批复建设内容。
巧家县粮食加工(产业)园 (略) 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明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流冷链仓库1栋、粮食储谷仓库2栋、大米加工厂和粮油物流配送中心。经审计组调查核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米加工厂未开工建设。
上述做法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应严格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批复内容完成大米加工厂建设。
15.项目单项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老深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单项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导流)隧洞分部工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大坝基础开挖阶段于2021年10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于2021年11月开始下闸蓄水进行试运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办理工程结算。
上述做法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水务局应当对老深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进行工程结算,及时确认资产价值和权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6.巧家县卫生健康局未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在专项债券发行前对《 (略) 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2021年9月30日,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巧 (略) 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巧 (略) 向巧家县卫生健康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报告。经审计组检查,巧家县卫生健康局未建立相应制度,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台账。
上述做法不符合《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云财债〔2021〕105号)“第四条 (一)分级管理,高效协同。按照“谁申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行分级负责.....各级主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做好本部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应当压实责任,限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等环节全过程监管。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深度不够,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导致项目融资困难、改变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等。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项目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工。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付、多付工程款、资金滞留在单位其他账户等情况。
(四)因地方自身财力困难,难以支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投入,项目到位资金缺口大,导致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五、审计建议
(一)项目单位加强专项债项目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明确财务人员审核职责,确保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保障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部门单位之间协作配合,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让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三)实时监控,强化专项债券监管。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和政府投资效益评估机制。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监督,严格落实债券偿还责任,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止出现重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