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 (略) 医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项目编码为220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陈 (略) 周边、云霄县 (略) 周边。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7平方米,总建设面积*.94平方米。
(1)公共卫生服务(陈岱)建设用地面积*.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87.28平方米。本项目新建建筑病床数124床。主要建设3栋建筑,包括综合楼、配套用房、固废存放房,配套建设铁艺围墙、大门、场地硬化(道路、绿化、停车场地)、挡土墙、不锈钢护栏、绿化、景观小品、拆除场地原有建筑物行政楼等4幢、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等,其中综合楼,占地面积为1587.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87.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配套用房,占地面积为11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4平方米;固废存放房,占地面积为38.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44平方米。
(2)传染病防治应急(和平)建设用地面积913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91.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06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2.42平方米。主要建设4栋建筑,包括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1、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2、设备用房、门卫,配套建设铁艺围墙、大门、地面硬化、挡土墙、不锈钢护栏、绿化、景观、住院楼(拟拆)、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等,其中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1总建筑面积为8255.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933.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2.42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2建筑面积为903.94平方米;设备用房,占地面积169.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9.60平方米;门卫,占地面积171.9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1.83平方米。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5.*元,基本预备费619.*元,医疗专项及设备费用5351.*元,建设期利息823.*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上级补助、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本投资概算作为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该项目医疗专项及设备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按采购程序办理。
五、项目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耐火等级:二级。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表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2日
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 (略) 医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项目编码为220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陈 (略) 周边、云霄县 (略) 周边。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7平方米,总建设面积*.94平方米。
(1)公共卫生服务(陈岱)建设用地面积*.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87.28平方米。本项目新建建筑病床数124床。主要建设3栋建筑,包括综合楼、配套用房、固废存放房,配套建设铁艺围墙、大门、场地硬化(道路、绿化、停车场地)、挡土墙、不锈钢护栏、绿化、景观小品、拆除场地原有建筑物行政楼等4幢、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等,其中综合楼,占地面积为1587.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87.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配套用房,占地面积为11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4平方米;固废存放房,占地面积为38.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44平方米。
(2)传染病防治应急(和平)建设用地面积913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91.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06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2.42平方米。主要建设4栋建筑,包括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1、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2、设备用房、门卫,配套建设铁艺围墙、大门、地面硬化、挡土墙、不锈钢护栏、绿化、景观、住院楼(拟拆)、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等,其中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1总建筑面积为8255.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933.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2.42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业务用房2建筑面积为903.94平方米;设备用房,占地面积169.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9.60平方米;门卫,占地面积171.9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1.83平方米。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5.*元,基本预备费619.*元,医疗专项及设备费用5351.*元,建设期利息823.*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上级补助、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本投资概算作为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该项目医疗专项及设备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按采购程序办理。
五、项目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耐火等级:二级。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表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