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台江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台江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3〕1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 (略)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 台盘乡台盘村、阳芳村、老屯乡老屯村、长滩村,施洞镇岗党略村,排羊乡九摆村,方召镇巫梭村 。 |
2.2 建设规模:在台盘乡台盘村、阳芳村,老屯乡老屯村长滩村,施洞镇岗党略村,排羊乡九摆村,方召镇巫梭村等7个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砌筑井、化粪池、污水设备等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台江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2.6 招标范围:在台盘乡台盘村、阳芳村,老屯乡老屯村长滩村,施洞镇岗党略村,排羊乡九摆村,方召镇巫梭村等7个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砌筑井、化粪池、污水设备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含*级) 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
7.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 (略) | | 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 | 地址: (略) 碧桂园星悦湾8栋3001 | 联系人:吴帆 | | 联系人:钟婷 | 电话:* | | 电话:* | 电子邮件:*@*26.com | | 电子邮件:*@*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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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