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 (略) 穿石镇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穿石镇芭 (略) 1、2、3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广安经济技 (略) 系国家级经济技 (略) ,此次征地用于国家级广 (略)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收面积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