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公示说明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那曲地区嘉黎县赤雄曲阿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嘉黎县赤雄曲阿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嘉黎县阿扎镇境内
项目概况:那曲地区嘉黎县赤雄曲阿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3888.86m,护砌总长4205.19m。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5级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嘉黎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嘉黎县阿扎镇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西藏 (略)
单位地址: (略) 柳梧新区金盾苑小区23幢3单元1002号
联系人:邱总
电话:*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起。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嘉黎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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