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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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陇 (略) 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 | (略) (略) 两水镇渭子沟朱家山村境内( (略) (略) 渭子沟循环经济建材产业园) | 陇 (略) | 兰州洁华 (略) | 本次评价范围仅涉及水泥生产线。矿山及皮带廊道、石灰石矿山开采破碎等已单独环评。建设一条 5000t/d 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主体工程为原料粉磨;生料均化库及生料入窑喂料系统;煤粉制备;熟料烧成;熟料冷却及储存;水泥配料、输送及粉磨;水泥粉磨、水泥储存、包装及散装;空压机站;余热发电机组系统,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达到年产*吨水泥的产能。 | 本项 (略) (略) 两水镇渭子沟朱家山村境内( (略) (略) 渭子沟循环经济建材产业园),路网、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完备,依托条件良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属于可接受范围。因此,建设单位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水、大气、固废、噪声及风险等各项环保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厂址选址基本可行。 | / | 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和2024年3月26日在甘肃祁连 (略) (略) 网站进行了一次和二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并于2024年4月2日和4月3日分别在《国际商报》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 (略) 附近村庄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没有收到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有关工程情况的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