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大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1
工程名称:三明大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7001
补充时间:2022年10月20日
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3.1.8条款第3款”修改内容如下: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市政施工员1人; 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试验员:/人;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一)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二)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 (略) 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 |
2.原招标文件“第4章 第4节 专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第3.2条款:3.2.1支付方式为货物到后凭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支付货物价款的50%,安装费用根据安装进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按月进行支付,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运行三个月无问题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3.2.1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五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2.2执行上述付款时,每次付款承包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发包方在审核无误后付款;在提交合同设备验收款支付申请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税务发票。执行上述付款时,发包方有权在书面通知承包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赔偿金。”修改为:“3.2.1支付方式为货物到后凭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支付货物价款总金额的50%,安装费用根据安装进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按月进行支付,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运行三个月无问题支付至货物价款总金额的80%及安装费用总额的97%;
3.2.2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五年后,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货物价款总金额的20%及安装费用的3%;
3.2.3执行上述付款时,每次付款承包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发包方在审核无误后付款;在提交合同设备验收款支付申请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税务发票。执行上述付款时,发包方有权在书面通知承包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赔偿金。”
3.原招标文件“第4章 第4节 专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第6.4.2条款:承包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0个月或投标人承诺延长的质保期内应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发包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发包方应承担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修改为:“承包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0个月或投标人承诺延长的质保期内应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发包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质保期内承包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原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修改为:“
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格式)
编号:(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自动生成)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标段名称 | |||||
标段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一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 | 注册编号 | 注册专业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项目副经理(如有) | ||||
二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三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岗位证书类型 | 岗位证书编号 | |
4 | 施工员 | ||||
5 | 质量员 | ||||
6 | 材料员 | ||||
7 | 机械员 | ||||
8 | 安全员 | ||||
9 | 劳务员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注:
1、本页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投标人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网址:http://**.cn)选取拟派出人员后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投标的,派出人员的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5.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 (略)
招标代理:福建硕贤工程 (略)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