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工作方案》(青农牧〔2024〕184号)、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工作的通知》(青农牧〔2024〕209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宁农财字〔2024〕1078号)文件要求,县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大通县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现已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0月10日-10月19日)。若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 (略) 及县畜牧兽医站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王伟
监督电话:0971-*
附件:附件:大通县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概要.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畜牧兽医站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