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网络电视信号接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预算:*元/年。
四、项目位置: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络电视,共计394个点位,每个点位预算为240元/每年/点位,高清频道不少于60个频道,支持央视直播1-15频道,不具 (略) 功能,维护及时,合同到期后,可续签一年或两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供 (略) 网络电视信号接入服务,包括提供光纤入户、业务终端、调测等配套服务,且负责服务期间设备检修、故障处置全部内容。
二、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项目需求
1、要求支持观看央视直播1-15频道和地方卫视不少于60个频道,不具 (略) 功能;并由服务方提供光纤入户、业务终端、调测等配套服务,且负责服务期间设备检修、故障处置。
2、 (略) 络电视收费按394个接收点收费,次年如点位调整,按实际点位数乘每年每点单价按实结算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签合同后30日内将所有点位安装完毕。
4、项目预算包含点位接入设备、网络电视节目1年收视服务费、网络改造、光纤接入、施工建设、税费及售后服务等等一切费用。
5、网络电视应具备图像清晰自然、操作简便、交互流畅、智能便捷等特性,为用户提供极佳的视听体验。同时,用户界面设计也需要具有直观性和易操作性,让观看者能够顺 (略) 络电视,享受到高质量的观看体验。
四、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月付,双方每月分别对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供应商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采购人于次月2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供应商。
五、合同时效
1.合同首次签订一年,若信号稳定,维护及时,合同到期后,可续签一年或两年。自合同签订后30日所有点位安装完毕,到期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决定继续聘用供应商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供应商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采购人。
4.本合同 (略) 承接的,供应商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