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要求,现对河 (略) 工艺尾气制*吨/年液氨及碳综合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 (略) 工艺尾气制*吨/年液氨及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地点: (略) 产业集聚区河 (略) 办公楼南侧工业预留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工艺,建设*烷化、压缩、合成氨、食品级碳铵、产品储存等装置,将煤化工装置的工艺尾气和放空氮气转化为*吨/年LNG和*吨合成氨,并利用原装置放空二氧化碳尾气制取*吨食品级碳酸氢铵,实现工艺尾气的资源化、低碳绿色综合利用以及二氧化碳减排。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 (略)
通讯地址: (略) 侯 (略) 南、 (略) 西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席国辉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 (略) 72号中建大厦B座1906室
电子信箱:*@*26.com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371-*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