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证的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指南>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53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 (略) 组织专 (略) 郊区沿江镇新 (略) 等5宗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 (略) 矿业权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4-*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新 (略)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3日
监审:唐三保
审核:陈立卿
编辑:周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