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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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26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28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宏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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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001 | 01 | 工程-施工 | *.77(元) |
公告内容
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已由泾发改[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甘肃宏 (略) 受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飞云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飞云镇南庄头村、毛家村。主要建设内容是飞云镇毛家 (略) (略) 1104平方米,门前巷道硬化12户153平方米,修建排水渠335米, (略) 函板50平方米,自来水管道铺设14户;南庄头村实施门前巷道硬化21户192平方米,转砌墙154米,踏步42米,自来水管道铺设22户,回填土方5918立方米。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77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略) 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 (略) 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 (略) 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 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2013)及 (略) 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DBJD-45-2013)及 (略) 基价;《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2018)及 (略) 基价;《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及 (略) 基价;《甘肃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及 (略) 基价;取费类别执行建筑与安装工程三类取费。材料价 (略) 泾川县2024年第五季度指导价;人工单 (略) 泾川县建设工程指导价2024年7月-12月执行;无指导价 (略) 场价计入报价。规费、税金均计入报价,甘建价【2019】118号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调整。二次搬运费不计入报价。环境保护费未计入报价。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 (略) 理。
4.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项目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 (略) (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楼1号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飞云镇街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宏 (略)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