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4年3月29日14时在绥 (略) (南外环) (略) 举行花岗岩及渣土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拍卖标的
位于绥中县李家堡乡石人山石场,花岗岩及渣土*.8m3,15元/m3。
二、起拍价、保证金、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
1、标的起拍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小写:7,*),本次拍卖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1角/m3或1角/m3的整倍数,最高价格成交。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小写:2,*),未竞买成功,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本次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1.96%,由买受人支付。
4、本次拍卖宣传服务费: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由买受人支付。
三、特别说明
1、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三日内与委托方签定销售合同,如三日内未与委托方签定销售合同视为违约,违约者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相关要求请买受人按照与委托方签署的销售合同执行,委托方负责标的移交。
2、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三日内将拍卖佣金一次性以买 (略) 指定账户,如三日内未交齐全部佣金视为违约,违约者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返。
3、竞买成功后,装卸、转运及堆放标的物等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涉及第三方责任。装卸、转运及堆放等过程中产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以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
5、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及认可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现状、品质及瑕疵。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6、本场拍卖会人数要求二人及二人以上,未达到人数则不举行本场拍卖会。
四、竞买须知
竞买人请于2024年3月28日12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回单和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竞买人为企业则需要携带企业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代理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4日(9时--12时)。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现场展示。
六、保证金汇款信息
保证金账户名称: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4276
开户行: (略) 锦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0429-*
七、特别规定
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做担保,以实际看样为准。标的放置于绥中县李家堡乡石人山石场,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自行勘察标的物,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品质及重量请各竞买人以现场看样为准。实地看样勘察时请竞买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及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在拍卖时充分考虑标的实际情况参拍,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此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拍卖标的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如交付时标的数量与拍卖公告所示数量有差异的,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八、公司地址
绥中县碧海蓝天小区5#1层7门
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