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4-22 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诸暨 (略) 年收集加工8000吨废食用油、7000吨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诸环建[2024]55号 | 2024年4月22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2024-5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