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 (略) 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 (略) ,南至新徐四组居住河,西至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4.01平方公里(401.28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其中,规划近期:2022-2025年,规划远期:2026-2030年。现状基准年为2021年(部分数据更新至2022年)。
产业定位: (略) 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主导产业为精密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电子信息及电力装备产业。其中,精密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引进精密模具制造产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及电力装备产业主要引进通信设备和智能终端设备、新型显示设备、关键元件及模组、电子检测仪器等。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园区供 (略) 区域供水规划,以长江为水源,由长青沙水厂供应,供水经区域增压泵站增压供应磨头镇。规划充分利用现状给水干管,将现有管道连接成环状,更换部分已经老化的管道。远期园 (略) 形成环状,提高供水可靠性,分期分批建设。区域输水管沿如海运河引入镇区供水,管径为 * 毫米。给水干 (略) 、 (略) 、 (略) 、 (略) 等敷设,管径为*毫米;给 (略) 敷设,管径为DN200毫米。
②污水工程规划:园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规划范围内污水达接管标准后,利用污水提升泵站接管至 (略) 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如海运河。
③供电工程规划: (略) 电网发展规划,规划保留现状一座110kV邓高变,位于本次园区规划范 (略) 与204国道交界东南侧,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110k (略) 以架空敷设为主。规划区用电依托区内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规模为1×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生物质消耗量约为24.*吨,年发电量*万kWh, (略) 电量*万kWh,能够满足园区电力负荷需求。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范围内已开通管道天然气,气源引自现状磨头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后中压燃气管道沿镇区 (略) (略) 供气。 (略) 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方式,部分中压支管布置成放射状,深入用户。燃气管道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苯和二*苯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氟化物监测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表A.1二级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如海运河各监测断面的pH、溶解氧、COD、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LAS、二*苯、锌、铜和镍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红先河、国庆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Ⅳ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除部分点位硫酸盐、总大肠菌群达到IV类标准,氯化物、溶解性固体达到Ⅴ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应的筛选值。
(6)底泥: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x、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VOCs、*苯、二*苯、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和铅及其化合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新增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 (略) 排口所在如海运河的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区域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 (略) 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磨头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