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瓮安县工业园区工业给水基础设施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1-*-04-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瓮美 (略)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瓮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其他。
2.1 建设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2.2 项目规模:扩建园区60000m3/d的园区工业水厂,新增供水规模为20000m3/d;配套安装设备及敷设供水管网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730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资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 (略)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其他( (略) 白云区俊发城F4栋10楼1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招标一部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贵州瓮美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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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瓮安县雍阳办事处新闻中心大楼B栋4楼 | 地址: | (略) 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商业中心(4)1单元10层1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徐经理 | 联系人: | 招标一部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乌当农村 (略) 金融城支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