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改审批字〔2023〕43号
靖宇县扶贫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靖宇县赤松镇和牛培育养殖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靖扶投发[20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靖宇县赤松镇和牛培育养殖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吉农科技评发[2023]第7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赤松镇和牛培育养殖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6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赤松镇和牛培育养殖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2-*-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用地面积*.00㎡,总建筑面积25767.33㎡(包括牛舍区、有机肥处理区、饲料区、服务区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道路及停车场面积为19886.40㎡,绿化面积为10000.00㎡,运动场面积为9280.00㎡。
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牛数量为2500头,其中育肥牛1640头,架子牛545头,基础母牛315头。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青松村。
四、建设期限
两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214.66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财政资金60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其中:初步设计阶段与可研阶段相比建设内容由于方案发生变化,故工程量发生少许差别,可研阶段估算总投资为8772.80万元,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总投资为9214.66万元,初步设计概算较可研投资增加441.86万元,增加比例为5.04%(概算与可研投资估算对比详见概算与可研投资估算对比表)。建设投资变化幅度小于10%,在相关法规允许变化范围内。
六、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扶贫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扶贫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扶贫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