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三本。
项目名称 | 干散货码头 | |||
建设地点 | (略) 兴东镇(原西鲍乡)西鲍村南( (略) 开洋船厂内)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发利石子经营部于2018年5月建成使用,码头位于上官河东岸,顺河建设,使用岸线长度130m。码头前沿设有1台8吨旋转式吊机,年装卸黄沙、石子共5万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凯泽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船舶废气、货物装卸、堆场颗粒物、道路扬尘等。通过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铺盖防尘布等方式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设置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装置,船舶含油污水由收集桶收集后交由高邮 (略) 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 (略) 兴东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处置,*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排放;码头喷洒用水、装卸及堆场抑尘用水挥发进入大气环境,不外排;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靠港船舶的交通噪声、物料的落料噪声以及装运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靠舶船舶鸣笛次数,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保证营运期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清扫黄沙、石子、沉淀池沉渣、码头堆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靠港船舶生活垃圾由本码头接收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企业综合利用,清扫黄沙、石子经收集后企业综合利用。 | |||
受理日期 | **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
项目名称 | 海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海沟河两侧,西起四五河、东至串场河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海沟河(四五河至串场河段)现状:根据现场查勘及河道断面测量成果,该段河道多年未清淤,淤积严重,河道底泥污染水质,两岸伴有污染进入河道,河道水质较差;河坡受冲刷发生塌落,岸线参差不齐,水土流失严重;岸线缺乏整治,杂草树木丛生,存在较多违章建筑,河道沿岸环境差。 本工程主要规模为: (1)河道疏浚约21.9km,疏浚土方约120.5万方; (2)岸坡治理:新建驳岸墙4.9公里,河坡及青坎整理、绿化; (3)节点提升改造:对胜利大桥节点景观绿化打造; (4)圩口闸:永丰镇段拆建圩口闸2座。 本项目整治河段不改变原河道走向,该河道治理主要目的为有效提高治理河段的防洪能力,达到国家相应防洪规定,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预计施工期为18个月,每月按25天计,预计施工人员最多约有100人,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居民,故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的设施;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及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废气、施工废水、扬尘、清淤淤泥、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混凝土搅拌粉尘及清淤恶臭等,对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 ①施工扬尘 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他燃油机械施工产生的尾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NOx、CO、CH化合物等,施工机械尾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量小的性质。 ③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 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清淤恶臭 本项目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产生的恶臭物质量少,本项目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由专用密闭车辆运至河道南侧临时排泥场进行干化处理,在淤泥运输过程中要按照指定路线运输,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同时临时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临时排泥场场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量为22500m3,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每个作业区面积约为500m2,场地洒水降尘量指标按照2L/m2?次计,每天清洗2次,则场地洒水降尘次数为900次,场地洒水降尘用水量为90000m3/a,故施工废水可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自行解决,本项目最大施工人数100人,本项目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居民,部分施工人员就近租住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算,排污系数取0.8,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量约4m3/d,则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量为1800m3。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故技改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清理,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雨水排放口及生活污水排放口。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废弃土方石和淤泥及时清运至临时排泥场进行自然干化处理,其干化后的淤泥及时清运至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
受理日期 | **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丝加工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裴马工业集中区裴马路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 (略) (略) 场需求,投资1000万元建设不锈钢丝加工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购置拉丝机、氢退炉、落线设备、扒皮机、滑直机、抛光机等设备,年生产不锈钢丝20000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824m2,项目已 (略) 戴南镇人民政府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戴镇经备发〔2022〕32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在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抛光废气氨气和硫酸雾。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氢退炉使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燃烧废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天然气的使用量为18万m3/a。根据计算,本项目工业废气产生量为*.24Nm3/a,SO2产生量为0.072t/a、NOx产生量为0.33t/a,颗粒物产生量为0.043t/a,按照工作时长7200h/a,风机风量取5000m3/h,则颗粒物产生浓度为1.2mg/m3、SO2产生浓度为2mg/m3、NOx产生浓度为9.15mg/m3,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标准。 ②抛光废气 项目抛光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将其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2#)排放,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系数手册”中3411金属结构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工业粉尘产污系数按1.523kg/(t.产品)计算,本项目需抛光的工件约2000t/a,计算可得项目抛光粉尘产生量约为3.046t/a,抛光工序平时长为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故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收集的总风量约为3000m3/h,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137t/a,排放速率为0.057kg/h,排放浓度为11.4mg/m3。 未被收集的抛丸粉尘量为0.305t/a,由于不锈钢粒径较大,未被收集的粉尘中有80%沉降与地面,故沉降量为0.24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61t/a,排放速率为0.025kg/h,未收集部分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氨 本项目保护气体制备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无组织氨排放,主要来源于液氨钢瓶阀门与氨分解炉连接不锈钢丝部位逸散的少量氨气,液氨年使用量14t/a。氨气逸散量按《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O1001-2014)中无泄漏装置的标准值0.5%计,则本项目无组织氨气排放量约为0.07t/a,排放速率为0.0097kg/h,在车间加强通风情况下,厂界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④ 硫酸雾 硫酸是一种难挥发的酸,98%的硫酸加水稀释时,会产生少量硫酸雾。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附录B:“室温下含硫酸的溶液、弱硫酸的硫酸雾产生量可忽略”﹔同时根据《化学化工物性数据手册(无机卷)》( (略) 主编):当硫酸浓度较低时(一般指低于80%),水蒸气是硫酸雾的主要成分,饱和蒸汽组成为水:硫酸=99.7:0.3。本项目电解槽内硫酸浓度为5%左右,且生产过程电解槽加盖密闭,硫酸雾产生量极低,可以忽略不计。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钢丝、边角料、包装袋等,经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电解残液、污泥、硫酸包装桶、石墨油包装桶,建设单位安全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废催化剂收厂家维护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镇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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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化调味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 |||
建设地点 | 兴化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南山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为解决调味品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问题,同时节约入驻调味品产业集聚区的工业企业投资成本, (略) (略) 拟投资1930万元,在兴化经济开发区南山路东、花溪路南建设污水处理泵站,占地面积约1646m2,建筑面积约1850m2,为调味品产业集聚区的入驻企业提供生产废水集中预处理服务,建设规模为15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UASB+二级A/O+MBR”预处理工艺,出水排放限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仅针对调味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泵站进行评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师大环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接纳的调味品产业集区企业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总氮、动植物油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生产废水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生活污水依托调味品产业集聚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H2S和NH3,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处理,臭气经管道输送至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池体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H2S和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栅渣、泥砂、污泥、滤料、废MBR膜、废药品包装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