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融合 (略) 6%股权转让 |
标的名称: | 中广融合 (略) 6%股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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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 * SC *** | 挂牌价格: | 1, *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债权金额: | 0万元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是否控股权转让: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一、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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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 (略) 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 (略) 官网(www. *** )展示; 2. (略) 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 (略) 有权按 (略) 调整。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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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融合 (略) | ||||||||||||||
标的企业简介 | 中广融合 (略) 成立于 * 年1月12日,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由中 (略) 络有限公司、 (略) 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略) (略) 共同注资发起成立。公司通过智能终端的研发、销售及运营,助力推 (略) 络整合、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及全国性业务落地,面向5G、 (略) ,打造智能家庭产品生态体系,开创广 (略) 的智能时代。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 6 | |||||||||||||||
(略) 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成立时间 | *** | |||||||||||||||
所在地区 | 北京 市辖区 房山区 | |||||||||||||||
住所/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 * 3号5号楼5-49号 | |||||||||||||||
企业类型 | (略)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略) (中介除外)、技术转让;产品设计;委托加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维修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销售机电设备、通讯器材及配件(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及辅助设备、IC卡、IP卡、家用电器;租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版权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傅力军 | |||||||||||||||
注册资本 | 20, * 万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MA * WR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职工人数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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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
*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9, * .06 | * .2 | 86.13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8, * .07 | 2, * .03 | 5, * .04 | ||||||||||||||
审计机构 | 天健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备注 | ——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 * .75 | 96.55 | 96.5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9, * .22 | 3, * .63 | 5, * .59 | |||||||||||||
备注 | —— |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四川长 (略) 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报告文号 | 天源评报字 * 第 * 号 | |||||||||||||||
资产评估结果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流动资产(万元) | 7, * .91 | 7, * .02 | ||||||||||||||
长期投资(万元) | —— | —— | ||||||||||||||
固定资产(万元) | 7.65 | 10.29 | ||||||||||||||
无形资产(万元) | * .92 | * .94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 —— | ||||||||||||||
其他资产(万元) | —— | —— | ||||||||||||||
总资产(万元) | * .07 | * .99 | ||||||||||||||
流动负债(万元) | 2, * .03 | 2, * .03 | ||||||||||||||
长期负债(万元) | —— | —— | ||||||||||||||
总负债(万元) | * .03 | * .03 | ||||||||||||||
净资产(万元) | * .04 | * .96 | ||||||||||||||
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万元 |
三、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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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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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受让方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 年12月, (略) 与上海 (略) 共同投资设立了北 (略) (略) ,注册资本3, * 万元人民币, (略) 认缴出资1, * 万元,持股比例51%,上海 (略) 认缴出资1, * 万元,持股比例49%。 * 年3月3日上海 (略) 实际出资 * 万元, * 年6月 15日,上海 (略) (略) 7%分别转让给北京 (略) 、上海祯 (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转让后新股东各认缴出资 * 万元,均未实际出资。 * 年8月12日,上海 (略) (略) 3%转让给上海祯 (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转让后上海祯 (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 万元,未实际出资。截至评估报告日, (略) 尚未实缴出资,此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元。 二、重大债权债务 不涉及 三、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四、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略) | (略) (略) | |||||||||||
账号 | ***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 (略) 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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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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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六、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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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略) 联系人: | 何女士 | (略)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史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七、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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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 )及第四产权(www.d *** ) (略)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 (略) 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了披露, (略) 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 (略) 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 (略) 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略) 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 (略) 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八、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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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略) 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 (略) 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 (略)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略) 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 (略) 发布, (略) 仅对披露 (略) 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 (略) 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 (略) 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略) 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 (略) 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 (略) 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 (略) 为、 (略) 指定第三 (略) 络竞价系统软 (略) 络故障等影响 (略) 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 (略) 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 (略) 操作风险。 4. (略) 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 (略) 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略) 权规则》,否则 (略) 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 (略) 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