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财政局2023年资产评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财政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 16:3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全流程)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宗亚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 | ||
采购单位 | (略) 财政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裕华中路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君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设东路南103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 |
项目概况
(略) 财政局2023年资产评估项目主要承包内容为委托专业资产评 (略)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略) 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全流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2023-021-RQZB
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2023年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略)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 (略)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2011〕19号)规定,上述标准的的100%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略) 财政局2023年资产评估项目主要承包内容为委托专业资产评 (略)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略) 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标段划分:一标段:委托1家专业评 (略) 国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出租、处置进行评估;二标段:委托1家专业 (略) 区范围内的(除一标段外)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三标段:委托1家专业评估机构对乡镇范围内的(除一标段外)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供 (略) 住建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省自然厅出具的评估机 (略)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二标段:供 (略) 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 (略) 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三标段:供 (略) 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 (略) 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全流程,网上开标)
五、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5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全流程,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略) 场主体注册并审核通过,登录平台后选择“ (略) (全流程)”下载正式谈判文件。供应商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谈判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谈判文件格式为*.CZZF,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下载谈判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咨询电话:0317-*。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河北CA”(办理网址:http://**:8181/),咨询电话:0317-*/*,以备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流程时使用。未能及时下载谈判文件或办理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各投标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登录选择“ (略) (全流程)”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熟悉投标人操作流程,以免耽误投标。3、 本项目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可登录平台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财政局本级
地 址: (略) (略) 裕华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君立 (略)
地 址: (略) 建设东路南103铺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宗亚焕
电 话:0317-*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