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崇阳县 (略) 装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民政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崇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17:1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民政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 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略)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崇阳县 (略) 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5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崇阳县 (略) 装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074.08(万元)
6、最高限价:74.08(万元)
7、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附件(文件附件在采购文件OFD版本右侧回形针内下载导出)。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确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只担任本项目(提供承诺书);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五大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不得相互兼任,(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为其缴纳社保(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评标室(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63.*@*q.com(采购人)。公告媒体:湖北省 (略)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E6%A0%87%E5%87%86%E8%A7%84%E8%8C%83)。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民政局本级
地 址: 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 (略) )
地 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