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略) 苑小区居住区 * 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 苑小区居住区 * 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金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 * 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 (略)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略) 苑小区。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2个标段,分别为标段 * :低压柜;标段 * :低压电缆。 2.1.3合同估算价:标段 * * 万元、标段 * * 万元。 2.1.4交货期要求: * 、 * 标段中标后 * 天, (略) 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人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略) 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标段 * :低压柜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MNS);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MNS);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MNS)。 专业 (略) 新技术产品 (略) 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略) 的专门检测活动。 标段 * :低压电缆 电缆生产许可证;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 (略) 新技术产品 (略) 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略) 的专门检测活动。 3.3投标人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投标; 3. (略) 要求; 3.9所有技术条款满足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 /TJ *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 3.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 年8月 * 日至 * * 年9月9日9时 *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略)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略) 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市公 (略) ”(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 年9月9日9时 *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略) 资格审查, (略) 文件第 * 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第 * 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网、 (略) 市公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如东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 (略)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如东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A栋 * 室 | 地 址 | (略) 市 (略) 区钟秀街道 | 联系人 | 蔡于洋 | 联系人 | 江工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com |
* 年8月 * 日 附: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略) 将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 (略) 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 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3 |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试验报告 |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MNS);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MNS);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MNS)。 专业 (略) 新技术产品 (略) 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略) 的专门检测活动。 |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MNS);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MNS);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 *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MNS)。 专业 (略) 新技术产品 (略) 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略) 的专门检测活动。 | 4 | 企业履约情况 | 投标人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 * 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 5 | 交货期 | 满足公告中要求 | 交货期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 * 章) | 6 | 承诺函 |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 /TJ *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格式见第 * 章) |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 /TJ *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 * 章) |
注:上述(1)~(6)中任何 * 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如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无相应的模块,请 (略) (略) 分中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略) 承担因 (略) 产生的 * 切后果。 3、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有任何缺项、漏项的投标报 (略) 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 (略) 理。 2、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 * 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第 * 中标候选人、第 * 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时, (略)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本项目第 * 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第 * 中标候选人出现《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中情况的,招标人可 (略)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5、其他 5.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 舍 * 入原因的除外; 5.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其投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 (略) 人设置的投标限 价的; (7)同 * 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略) 文件的要求的; ( * ) (略) 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 *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 *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货物(清单)名称、技术参数不相同的; ( * ) (略) 人不能接受的货物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略) 文件明确的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 (略) 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 况的; ( *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4)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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