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略) 2024年所属15个乡镇财政所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5个乡镇财政所分别为:容州镇财政所、石寨镇财政所、杨梅镇财政所、六王镇财政所、灵山镇财政所、杨村镇财政所、黎村镇财政所、十里镇财政所、浪水镇财政所、县底镇财政所、自良镇财政所、松山镇财政所、罗江镇财政所、石头镇财政所、容西镇财政所。 (略) 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1月21日起90日内向原单位申报债权。注销后,原各镇财政所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划归 (略) ,原财政所承担的职能划归各镇财经办,15个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分别为:
容州镇财政所:*6X8
石寨镇财政所:*632
杨梅镇财政所:*270
六王镇财政所:*195
灵山镇财政所:*98L
杨村镇财政所:*43M
黎村镇财政所:*47C
十里镇财政所:*51G
浪水镇财政所:*94X
县底镇财政所:*863
自良镇财政所:*35T
松山镇财政所:*71W
罗江镇财政所:*8XL
石头镇财政所:*008
容西镇财政所:*557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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