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二、地点: (略) 游仙区信义镇铧柏村六组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新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游仙区信义镇铧柏村六组,占地6.03亩,项目于2021年4月动工,场地已硬化,已建成搅拌主机、水泥和粉煤灰筒仓、输送及配料系统等,且未履行环评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处罚(绵环法游罚告字[2021]10号),企业现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全自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库房、办公楼及环保治理等辅助设施,厂区不设食堂及住宿。建成后,达到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已建成,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四川 (略) 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混凝土生产线(搅拌、堆场、输送带、筒仓等)置于密闭厂房内,搅拌机入料粉尘采取喷雾抑尘措施,粉料仓上方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堆场出入口设置防尘帘,并在堆场顶棚设置高压雾状喷淋覆盖整个堆场以及卸料区设置2台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卸料抑尘;输送带两侧安装喷淋设施减低粉尘排放;筒仓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通过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池,并设置高压喷头对运输车辆出厂前轮胎进行冲洗、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项目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执行《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的相关限值标准。根据报告表核算,以厂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保养维护、距离衰减、厂房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抹布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混凝土、沉淀的泥沙和收集的粉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固废(试块)按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8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102-*-04-01-*]FGQB-004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游仙区信义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证明,该项目用地为建设工业用地,不属基本农田。根据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及规划复核性意见,该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同意该项目选址。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