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新能源电池铝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安徽 (略) 新能源电池铝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电池铝箔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安徽 (略) 新楼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新建3#轧机厂房、4#厂房、办公楼等,并新增粗、中、精轧机、合卷机、磨床及分切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汽车电池铝箔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2302-*-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北侧、东侧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 (略) (略) (略) ,排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 (略) (略) 排入长江;新增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塔系统排水一起接管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外排废水执行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轧制油雾(以非*烷总烃计)通过轧机排烟罩收集后经1套全油回收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1套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制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中型”标准限值。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库(80m2),其中分切、精切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及原料硅藻土使用工序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综合使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设置的危废固废暂存库(120m2),其中轧制工序产生的废轧制油,轧辊磨床工序产生的废乳化液,轧制油过滤净化工序产生的含油硅藻土和含油无纺布,设备维护保养工序产生的废润滑油,乳化液、润滑油使用工序产生的废空油桶及全油回收油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吸收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