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罗片区*地块位于 (略) (略) 龙翔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4°48′44.934″E,北纬24°53′59.243″N。地块占地面积为*.14m2(约103.326亩),原用途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 (略) 大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我 (略) 大罗片区*地块于2024年2月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主要调查结论为:
(1)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2)现场踏勘: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仓储及汽车4S店,地块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未闻到土壤散发出的异味。本地块现场无其他固废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历史上曾有多家汽车4S店,现场踏勘时地块未见明显污染,但稳妥起见,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取样检测石油烃特征因子,9个土壤采样点基本覆盖了历史上曾有汽车4S店存在的区域,并且在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土壤快筛点位6个,通过能量色散型X荧光光谱仪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石油烃及快筛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8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未进行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4)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500m范围主要为居民区、工业区,500m范围内潜在污染类型的工业企业。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历史及现 (略) 大罗片区*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基于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该地块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