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概要: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云南省砚山县砚山工业园区布标片区,为新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66亩,设计污水厂处理规模*m3/d(分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5000m3/d,二期处理规模5000m3/d)。本项目为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系统(一期)、污水泵站建设、配 (略) 、配套中 (略) 、室外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砚山 (略)
单位所在地:砚山县
邮编:*
联系人姓名:王绍全
联系人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云南 (略)
单位所在地: (略) 西山 (略) 壮华苑A幢11-12号1-2层
邮编:*
联系人姓名:王艺璇
联系人电话:0876-*
四、公众意见表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地址发送信函( (略) 西山 (略) 壮华苑A幢11-12号1-2层)、传真(0876-*)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日内。
砚山 (略)
2024年9月18日
- 附件【《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众意见表》.doc】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