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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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P24 “3.2投标报价”中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P74“第六章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如有)”内容是空白,未提供表格及说明。 答: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是单独附件上传的,请仔细查找下载。 2、问:附件工程量清单文件P1、2“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中“招标人”、“造价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复核人”我单位理 (略) 为前期项目报概提交内容,是否可以不填写?如要填写,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是否自拟? 答:不用填写。 3、问:工程量清单文件P4-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格最下方均列出本页小计,是否每页都需单独小计? 答:每页需要单独小计。 4、问:工程量清单文件P14-2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格最下方列出“编制人(造价人员)”及“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有的页面有,有的页面没有,此处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可以不填写。 5、澄清: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略).38元。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