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南区仙城镇榕堂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榕堂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教学环境,创建教育强校,原则同意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榕堂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潮南区仙城镇榕堂小学。
三、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元,其他费用4.*元。
四、建设内容:挖除原有废土层并新建跑道内环排水沟、 (略) 牙石及混凝土地面,原*烯酸面层凿毛并新建透气型塑胶跑道面层和*烯酸面层,新建雨水井及暗埋DN200 PVC-U排水管等,改造面积约2171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代码:2404-*-05-01-*
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
八、依据《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九、请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省、市、区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禁止擅自扩大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十、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