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4线K1027+630~K1032+880 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G354线K1027+630~K1032+880 段灾害防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 (略) (略) 复〔2024〕141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贵州 (略) (略) ,采购代理为北京华通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实施内容
(一)对 K1031+000~K1031+ (略) 基沉陷与塌陷,采用新建桩板墙结合浆砌片石反压回填的方法综合治理
(二)对 K1031+140~K1031+ (略) 基沉陷与塌陷, (略) 堤挡墙结合微型钢管桩承台基础的方法综合治理(三)修复 (略) 基路面、排水、安防设施等。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3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01日起5个月内完工,完工后要在3个月内完成决算编制并上报。
2.4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养护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1.3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3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 (略)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项目总工: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 (略) 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安全生产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含) (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5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 (略) 局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 (略) (略) 场 (略) 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供应商的最新信用评价按照《 (略) 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 (略) 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
(1) (略) 局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 (略) (略) 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 (略) 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 (略)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4)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次招标对应的专业评价为“养护工程专业”(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 (略) (略) 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视为“养护工程专业”),当同一供应商出现多个非招标对应专业的其他专业评价等级时,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引用;引用供应商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
(5)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采购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采购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供应商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供应商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一套资料至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102)*@*q.com邮箱;
4.2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一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至开标地点(地址: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东方大厦11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贵州省 (略) (http://**.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金鳞大道182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856-#
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 址:贵州 (略) (略) 东方大厦11楼2号
联 系 人:胡腾
电 话: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