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半导 (略) 项目 | 重庆璧山高 (略) (略) 口 | 重庆 (略) | (略) | 项目总用地*.6 m2,总建筑面积*.27m2,新建1栋实验室、3栋厂房、配套2栋宿舍及1栋办公楼,年产显示模组*套。项目总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8%。 | 1、废水 拟建项目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1座内设4套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含砷废水处理系统、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含砷废水中总砷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作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最终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 (略) (略) 。最终进入已投运的璧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准Ⅳ类水体标准。 2、废气 实验室酸性废气设置1套碱液喷淋废气洗涤塔,有机废气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号楼有机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2号楼和3号楼酸性废气分别设置2套碱液喷淋废气洗涤塔;碱性废气分别设置2套酸液喷淋废气洗涤塔;有机废气分别经2套“沸石转轮+催化氧化炉”处理厚排放;含砷废气经设备自带高温裂解水洗处理后再进入2套末端干式含砷废气处理系统后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达《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标准后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各 (略) 格点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小。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加减振垫、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墙体隔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实行联单制管理;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再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委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满足达标和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