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二、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
三、公示日期: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邮箱:*@*63.com,联系电话:0774-*。
公示单位: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粤桂试验区公共服务中心)209室 邮编:*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1 | 报告表 | 绿粒子新材料工程项目 | (略) 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冲口组新田洞(原西江驾校地块 | (略) 绿粒子新 (略) | 广西西江 (略) | 总占地面积*.17m2,建设1间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部,占地面积3000m2,钢架结构,地面硬化。车间安装混凝土填充剂生产线、水泥添加剂生产线各一条,研磨机筛分设备密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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