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乐安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乐安 (略)
2、公示内容:乐安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本企业突发环境风险等级表征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本公司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事故环境影响。
4、联系方式:孙女士(*)
5、公示期限: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