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龙江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还不够清晰。督察发现,不少同志“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工作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支持就不推动实施。有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缺乏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具体工作中,标准不高、方式粗放,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缺少精细精准、严谨细致的作风。
二、整改目标: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四个体系”全面融入,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县委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建立“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责任部门主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3.深化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推动体系。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县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 (略) 县两级联动、月季年三时重 (略) 汇报机制运行、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项报告的“两级三时五报告”制度,采取预警、通报、约谈、督办、移交问责“五步工作法”,强力推进落实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6月16日县政府第六次党组会议学生态文明思想》;9月9日县委常委会议学生态文明思想》。(2)深刻检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上的差距。2月14日县委生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督促生态委员会各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落靠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7月22日、8月11日县政府召开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相关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再次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问题。
2.(1)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主任的县委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发了《克东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克东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具体责任,统筹实施了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保障、宣传教育等工作事项。2月14日召开县委生态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明确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政府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各生态保护委员会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县委督考办、县环保督察整改办严格履行督查、督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履行责任追究责任。 (略) 整改办通过,2022年9月23日中共克东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克东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时限,确定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督导验收部门,压实了整改责任。(2)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研究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22年2月9日克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生态保护工作的汇报,2月14日县委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全县生态保护工作。4月8日县政府常务议、4月1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并就下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了县级党委政府和问题整改工作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5月13日县政府2022年第五次常务会议次听取了撤销玉岗水库水源地的汇报,统筹解决好环保与用水的矛盾。8月5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水务局关于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8月22日县委第12次常委会议通过了水务局使用一般债券治理侵蚀沟的汇报。
3.(1) (略) 级党政领导联系推动机制。印发了《克东县县级党政领导联系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克东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暗查暗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县级党政领导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暗查暗访的范围、频次、流程等内容。(2)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县委督查考评委员会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侵蚀沟治理、东顺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列入“能力作风建设年”攻坚破难行动,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克东县克东镇保 (略) 21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