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传美 (略) 迁扩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珠海传美 (略)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三 (略) 989号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2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人: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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