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K*9(试)
中 (略) (略)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钻孔及浇筑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第5号补遗书
根据《中 (略) (略)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钻孔及浇筑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规定,现发布第5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1. 原招标文件第一卷 桥梁桩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2.1.2工地标准化建设中“明确承诺中标后,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标准化建设要求施工(首次领用免费,再次领用服装及安全帽,由招标人按照采购价调拨给投标人,数量以投标人签认数量为准)。并按照招标人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全部费用将在投标人的结算款中扣除”修改为“明确承诺中标后,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标准化建设要求施工。并按照招标人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全部费用将在投标人的结算款中扣除”。
2. 原招标文件第一卷 桥梁桩基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4.3.2 招标人提供设备表中“投标人需要使用招标人设备时,须提前 3 日向招标人工程师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派给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上述设备时同时承担操作人员费用与电费。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设备损毁,按照设备采购原值在结算时进行扣除。”修改为“投标人需要使用招标人设备时,须提前 3 日向招标人工程师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派给投标人使用。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设备损毁,按照设备采购原值在结算时进行扣除。”。
招标人:中 (略) (略)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
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