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龙门镇棕树村提灌站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SC# |
标(包)段名称 | 乐至县龙门镇棕树村提灌站维修项目 |
标(包)段编号 | SC#01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
磋商文件第四章第9条第3款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正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 | (略) 乐至县龙门镇棕树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江老师 |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 | 四川 (略)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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