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寿光市弥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表水利用工程(弥河防洪工程、东方橡胶坝及切滩蓄水工程、弥河水毁工程部分)
建设单位:中交(寿光)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山东正元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中交 (寿光) (略) 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召开了寿光市弥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表水利用工程(弥河防洪工程、东方橡胶坝及切滩蓄水工程、弥河水毁工程部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本工程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设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按规定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相关程序符合现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按要求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经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