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莲塘公寓2栋201房、新光里三街23号附1栋房等房源公开竞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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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 |
标的名称 | 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2栋201房 租赁;创业路23号鸿运花园8栋一单元 702房(旧址:12栋二单元702房) 租赁;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0栋304房 租赁;8.创业路23号鸿运花园8栋一单元703房 租赁;新光里三街23号附1栋 租赁;新光里三街23号3栋1-3层 租赁;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栋406房 租赁;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7B栋206房 租赁;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3栋302房 租赁;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0栋202房 租赁 |
标的编号 | *C001;*C007;*C005;*C008;*C009;*C010;*C004;*C006;*C002;*C003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名称 | 莲塘公寓2栋201房、新光里三街23号附1栋房等房源公开竞租 | 项目编号 | *C |
委托方 | (略) (略)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12日 |
批准机构 |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详见物业租赁明细表 | 报价幅度 | 详见物业租赁明细表 |
经营期限 | 3年 | ||
项目概况 | 1.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2栋201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2.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3栋302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3.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0栋202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4.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栋406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5.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10栋304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6.金莲路73号莲塘公寓7B栋206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7.创业路23号鸿运花园8栋一单元 702房(旧址:12栋二单元702房)(建筑面积98.18平方米)。8.创业路23号鸿运花园8栋一单元703房(建筑面积86.53平方米)。9.新光里三街23号附1栋(建筑面积591.85平方米)。10.新光里三街23号3栋1-3层(建筑面积310.43平方米)。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物业租赁明细表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标的物按主结构和供水供电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4.意向承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方办理报名手续后视同竞买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原租户等情况提出异议。参与有原租户物业竞价的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查勘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6-*。 5.竞价结束后中标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承租方放弃成交资格的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价保证金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原路退还。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房屋。 7.物业存在原承租户的情况,若原租户未中标,则须在该项目结束后第二日起7天内搬离,并协助 (略) 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委托方于原租户搬离后向中标方交付房屋。 8.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煤气费、网络费、电信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9.装修免租期约定。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出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承租方15 天 的装修免租期;原承租方中标无装修免租期。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转借项目不得超出委托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转租、转借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承租方签订分租合同后须送*份给出租方备案。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 30天 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2.承租人必需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 13.承租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 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出租人予以无息退还。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毕。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产房租赁合同(范本)》,意向方参与竞价即为同意附件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中标后须按该合同签订。 15.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6-*。 16.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上传《现场踏确认书》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期:2024年02月28日9时至2024年03月13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03月13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附件3:租赁物业明细表_0001.pdf |
2024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
附件9:照片.zip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附件5: (略) 公产房租赁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