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公诚设备五分2023年大城区食堂更换整治维修工程项目询价文件
- 售卖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1-13
- 售卖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1-17
- 采购金额(元)(含税):
- *.00 元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采购单位:
- 广东公诚 (略) 五分公司
【2023年大城区食堂更换整治维修工程】项目,采购人为【广东公诚 (略) 五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以下施工项目适用:)
采购范围 | 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元) | 预计工期 | 建设地点 |
2023年大城区食堂更换整治维修工程项目 | *.00 | 2023.2.1-2023.6.14 | (略)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3年大城区食堂更换整治维修工程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计算方法,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低于成本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为了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以及项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报价人营业范围具有专业类别为装饰类,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 】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适用于施工项目)参加报价的单位必须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报价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 (略) 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非粤注册报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非粤注册报价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 (略) 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b)非粤注册报价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非粤注册的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存在影响成交结果,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询价。
(2)项目团队要求具有良好的团队服务
2.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0 】年【 01 】月【01 】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0 】年【 01 】月【01 】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报价人资格的;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00】分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 (略) 万江区万道路共联社区通信科技大厦十楼】。
3.3获取方式:报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01】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略) 万江区万道路共联社区通信科技大厦十楼】。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阳光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公诚 (略) 五分公司】
地 址:【 (略) 万江区万道路共联社区通信科技大厦十楼】
邮编:【*】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采购人:广东公诚 (略) 五分公司(盖章)】
【2023】年【01 】月【13】日